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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副县长从贪污水稻种款开始的罪恶
2008/4/21/10:03  来源:农博网

    乘虚而入占有一块本不属他所有的土地,并在这块地上搞起了房地产开发;购买20万元的稻种,却虚构事实加大成本,从中贪污30万元;上级单位下拨100万元的冬季农业开发周转金,被他全部交给自己的妻子去做玉米买卖。他,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原副县长邹德祥。3月3日,邹德祥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百色市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6年12月下旬的一天,一封举报信寄到了百色市检察院。举报信是百色某工程总公司写来的,信中称,他们公司于2002年3月29日与乐业县城镇建设开发中心签订了乐业县进城大道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于2003年10月交付使用,2005年3月25日结算。届时“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工程款,甲方在进城大道两旁划地按县政府规定出让土地价格结算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的2005年7月,乐业县政府在工程验收结算后因故不能按期拨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履行承诺,在乐业县城南划拨了20亩土地抵顶300万元工程款给了公司,公司也已经就该土地所折合工程款缴纳了税金。可是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公司却没有拿到有关这块20亩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可令人奇怪的是,竟然有人在这块地上做房地产开发。该公司认定,造成这个结果是由一个名叫邹德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所致,并且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百色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看完举报信,心头不禁一震,立即掂出了这封举报信的分量,被举报人邹德祥原是乐业县农业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现已任田阳县副县长。举报信反映的问题性质十分严重。

    于是,在2007年1月5日,一张无形的法网悄悄地张开了。

    一块20亩的土地和农业局长的关系

    2007年1月28日,检察官们一路颠簸来到乐业县城。他们先找到百色某工程总公司驻乐业分公司的经理李某了解情况。从掌握的材料看,百色某工程总公司驻乐业分公司的确获得了由县政府充抵300万元工程款的20亩土地使用权。但是,让他们疑惑的是,这个依合同进行的置换,本系乐业县城镇建设开发中心与乐业分公司之间的问题,与乐业县农业局根本没有任何关联,作为农业局局长的邹德祥是通过什么渠道和方式染指这块土地的呢?

    随着调查的深入,整个事情的概貌逐渐清晰起来——在支付进城大道工程款的问题上,乐业县政府并没有赖账的意思,300万元已经拨付,但是县土地局为了借修筑进城大道工程的东风,促进县城商品房的开发,委托县城镇建设开发中心与百色某工程总公司驻乐业分公司进行商洽,双方达成了以进城大道旁20亩的土地充抵300万元工程款的意向,后来又正式签订了置换合同,县政府拨付的300万元随之被转入了土地局的银行账户。这本来是一次没有争议的置换,可是合同签订后,正逢中央下文明令禁止土地充抵工程款。这样一来,那块20亩的土地又被悬了起来。时任乐业县农业局局长的邹德祥就是在这个时候乘虚而入占有这块本不属他所有的土地的。

    原来,早在乐业县进城大道修筑的前期,负责承建的百色某工程总公司驻乐业分公司因为资金困难,曾经由邹德祥借给该公司120万元作为工程前期开工资金。土地充抵工程款的置换搁浅后,邹德祥认为这是一个发财机会,决定买下这块地自己做房地产开发。接着,他设计精巧地办了三件事:一是用虚假的评估资料,以朋友和其妻子杜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二是伪造了一套20亩土地的使用权证;三是通过关系把自己只值30多万元的房屋评估为170余万元并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加上他原先借给百色某工程总公司驻乐业分公司的120万元共约290多万元“买下”了20亩土地,搞起了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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